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略)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共**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中共**市委员会办公室(统战部)民族团(略) |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印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市为全力推进创建工作,按照国家民委及自治区命名标准,特聘请第三方机构莅临我市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行指导评估,评估过程中产生评估指导相关费用,现需进行相关采购,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需在我市进行现场指导并提出评估意见并保证评估意见切合实际需要,助力我市能够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 (略) | 2024年05月 | (略)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中共**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