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略)(项目编号:(略))(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2日 09点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略) | (略)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 | 1 | 批 | 340000(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货,30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部署实施,并上线试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以上资格要求提供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无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6.特定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8:00 至 2024年05月08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2日 09点3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人可通过登录(略)“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211.141.142.8:8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观看开标现场视频。具体操作详见《(略)帮助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中大道蓝苑小区1栋5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