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权益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三自然示范挂告字[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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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权益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三自然示范挂告字[2024]1号)
三自然示范挂告字[2024]1号 2024年04月26日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权益科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01-16-18 | 宗地总面积: | 29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南、仰韶大道东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299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B0004 | |||
起始价: | 30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略):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在**市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 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 3.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略) 到 **市公共**交易中心官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市公共**交易中心官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公共**交易中心官网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01-16-18 号地块:2024年05月16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权益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