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20 | 宗地总面积: | 7726.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太慈镇沈冲村县道X077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略) | 7726.4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20 | |||
起始价: | 36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略): | 2024年05月1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27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 到 (略)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 到 (略)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2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20 号地块:2024年05月17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是外地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须在我县成立具有税收缴纳主体资格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略)。 2.交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付清。分期支付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略),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略)次出让宗地均设有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竟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竟价的,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宗地出让成交时,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 6.未竞得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略),不计利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