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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康区工业园区智慧充电桩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4-NK-QG003)的企业采购招标公告

江西赣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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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

(略)

1

一、项目主要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园区智慧充电综合管理平台及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设计规划电动汽车充电站,新增充电桩和光(略),以及充电桩配套相应的高压配电、停车棚、安防及火灾监控、灭火器等基础设施。

二、本项目分二期建设,**工业园区智慧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约(略).05元,**工业园区智慧充电桩二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约(略).91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技术规格、要求及清单:(略)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按实际验收量据实拨付)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企业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略):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购买:(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市**金融中心旁**之冠滨江商业别墅4栋2号楼二楼

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获取(报名信息发送至(略),报名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3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略)开标室(详细地址:金融中心旁**之冠滨江商业别墅4栋2号楼负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略),任何有选择的报(略)。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不接受多缴,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各投(略)(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略)退还。

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否则(略)。未提供保证金凭证、或提供的保证金凭证及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略)。如果招标文件(略),可以由联合体(略)。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略)。

中标人须缴纳肆佰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缴清。中标人通过项目验收,自甲方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且无违约情形或采购人发生违约事件导致合同终止,28天内一次性退还。

4.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

(2)按月进度支付,每月根据项目站点完成工程量,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支付当(略)

(3)项目总体完工,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验收款至项目总进度的97%;

(4)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余下的3%质保款。

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答疑: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略)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接(略),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八、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城发集团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金融中心旁**之冠滨江商业别墅4栋2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略)

邮 箱:(略)

开 户 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略)

账 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刘女士(采购单位):(略)

罗英英(招标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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