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采函〔(略)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略)
地 址:**市**凤岭南路16号保利﹒领秀前城领秀府15号楼十五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本中心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803工程电梯采购项目(GXZC2023-G1-(略)-CGZX)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6项:采购文件评标(略):a、b、c、d、e项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内容仅日立电梯、**三菱电梯具备,要求不合理;采购需求货物5“学员宿舍客梯”、货物6“导调中心客梯”中“载重:≥1050kg”的参数中要求与国标的载重标准不符。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2、3、4、5成立,质疑事项6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壮族自治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