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力投资集团**供电有限公司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县里湖变电站土地使用权确权,该宗地位于**县里湖瑶族乡里湖社区里湖街一队,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现将土地权属性质、面积、用途、沿用时间、四至界址等公布如下:
土地使用权性质:(略)
(略)平方米(折合6.0817亩)
土地用途:(略)
沿用时间:(略)
四至界址:(略)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等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局拟确定该宗土地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为**新电力投资集团**供电有限公司。若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自然**局或**县里湖瑶族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诉。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给予办理(略)确权登记。
附件:(略)
**县自然**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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