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标段标前公示
(略)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标段,该项目预算约800万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评审细则及主要设备参数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5日止。
一、资质条件
1.满足《(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略):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略)(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略)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资信(略)(21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投标人 业绩 |
4分 |
自(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安防类信息化项目建设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文件中提(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略)。 |
2 |
体系认证 |
9分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5分。 2、投标人(略)(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略),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
提供证书扫(略)。 |
3 |
投标人 团队 |
8分 |
1、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人1人需具备: (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2)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3)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以上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2、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 (1)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安全集成方向认证(专业级)证书; (2)信息(网络)安全等级测评证书。 以上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
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略)(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投标人提供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注:各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资信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
技术(略)(49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产品(略) |
39分 |
(1)所投产品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货物需(略)分,满分37分。 注:以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略) (2)“技术参数及要求”中非标▲参数,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完全满足(略),得2分,不能完全满足或优于的或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以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2 |
项目实施方案 |
5分 |
对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①方案周密、科学、详细详实、合理、可实施性强,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 ②方案较周密、(略),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4分。 ③方(略),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3分。 ④ 未提(略)。 |
提供项(略)。 |
3 |
售后服务 |
5分 |
对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方案,包含售后服务承诺、人员配备、响应时间、保障措施、培训计划、验收方案、质保期后维保费用以及服务承诺条款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周密(略)施性强的,得5分; (2)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内容较(略) (3)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简单,合理性有待完善的,得3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 |
注:各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
商务标评审细则(3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报价 |
30分 |
采购人设置投标(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价格扣除比例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略) (2)联合体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略)上的,价格给予联合体4%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6%);联合体(略),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按(1)款执行;(本项目不采用) (3)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给予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0%); 中小型企业的划型(略)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若上述企业中标,中标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对于同时属于(略)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如有扣除为扣除后价格);其得分为满分; 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如有扣除为扣除后价格)*(30)分,小数点后保(略),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
清单及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四、潜在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和证明材料反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号:(略)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0550-3519512、18155023588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