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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江东大道二期仲恺安置地周边环境整治施工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江东大道二期仲恺安置地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取方式选择第三方施工单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施工单位踊跃报名。
一、项目名称:江东大道二期仲恺安置地周边环境整治施工单位
二、工作地址:(略)
三、(略)来源:(略)
四、工程内容:
对长约200米、宽约3米的土地进行环境整治。
五、参加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有合格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略),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六、报名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略)7时30分(**时间)
2.地 点:**省**市(略)美灵南二路(略)二楼。
七、逾期提交的报名文件将不予考虑。
八、成交原则:
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施工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报名公告期限:
1.本公告(略)
2.公告期限为3(略)。
十、联系方式:
单 位:(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省**市(略)美灵南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