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略)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的补充、更正:
1、**产业路项目中湖至水冲峪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0.特别提示中的内容作出补充:“10.8承包人委派到施工现场的项目(略)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但不得低于招标人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其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分摊到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费,考勤对象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违反上(略),并进行信用考评扣分,记不良记录。”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中1.(略)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张政办发〔2024〕9号)的要求编制。”
现修改为:“1.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编制,其中此招标文件规(略)根据《**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略))的规定执行。”
3、原招标(略)(一)投标函内容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全省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在建 项目开展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的通知》(厅办函﹝2017﹞118 号)和《关于印发**省交通建 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2018﹞82号)的要求,安装可接入省级平台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确保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岗履职。”
现修改为:“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的要求,安装可接入省级平台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确保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岗履职。”
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的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4年 4 月 28 日
附件: (略)
附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