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略)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第一批)
监理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2 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略),(省外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现变更为:第一章,3.2 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现变更为:第二章,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此次上传的招标文件(ZBJ)为准。
4、(略)并以此次上传为准。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时(略)。
**县同筑建筑(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