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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烈度仪、预警终端采购安装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内蒙古呼和浩特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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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招标 IMTC 墨 壬 1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集成供应商 在 政府采购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yd 甲方: **自治区地震局 乙方: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 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本单位采购程序,甲方将本项目委托给乙 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有关法规,在甲方委托范 围内依法组织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 **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烈度仪、预警终端采购 安装 二、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招标采购信息单 交付(实施)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 货,15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交付地点(范围): **、**、** 三、 预算金额: 588.64万元 四、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 本项目采用以下第_2_种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1、甲方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2、甲方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一、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1 二、 在指定的媒体上 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邀请函。 三、 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四、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五、 落实开标、评标地点, 主持开标采购活动,指定专人做开标、评 审等全过程记录。 六、 组织评审工作。 七、 整理评 审报告,送达采购人。 八、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送中标(成交) 通知书。 九、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十、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十一、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协助组织履约验收事项。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采购过程中 的有关事宜。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 容等书面材料。 三、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确认。 四、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 应商或指定品牌,以及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响应)供应 商的要求。 2 五、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代表参加开标、评审等工作,但不得非 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标准的确定、评审过程和评审推荐意见。 六、甲方有权利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 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八、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九、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采购)方案。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 并报甲方确认。 四、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 要求应予拒绝。 五、乙方可以依据需要,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六、乙方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七、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八、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九、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十、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 五条 委托代理采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代理 采购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发生了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 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3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规和本协议的协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所指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守约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向他人 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公告费等其他费用。 第 七条 有关费用 一、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费 用、咨询费、招标方案编制费、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编制费、专 家评审及论证费等。 二、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收费标准《内蒙 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计算 超过1万元的折扣率为80%,招标代理费按照收费标准计算不足1万元的 按照8000元收取。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陆_份, 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 4 委托人:(盖章□) 社区地展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Jenday 金 李 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建党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市新** 单位地址: **市** 哲理木路80号 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联系电话: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qq.com 电子邮箱: (略)@qq.com 2024年 4月28日 2024 _年 4 月 28 日 丽责代公司 nOL091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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