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景典﹒龙都二区已由**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号(略)-70-(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略),现对景典﹒(略)(21#楼)装修装饰、幕墙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略):景典﹒龙都二区大门(21#楼)装修装饰工程面积约2260平方米,外立面幕墙工程面积约1500平方米(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500平方米,金属、石材幕墙约1000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及图说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略):装饰工程、幕墙工程、电气工程、给(略)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 (略)
缺陷责任期要求: (略)
2.6 标段划分(如有): (略)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略):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略).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和第 1.4.2 项的相应要求;
3.2.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部分工作内容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人: | **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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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星光五路3号(中兴产业园2幢2楼A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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