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28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嵩岳储配站)压覆矿产**储量核查评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略)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储气设(略)(嵩岳储配站)压覆矿产**储量核查评估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嵩岳储配站,储配站用地面积约50亩、储罐容量2000立方米。
2.4采购内容和范围:编制本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储量核查评估报告,负责协调办理矿产权人签订同意压覆矿协议书,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5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并取得所需全部资料开始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拟压覆矿产**储量核实评估报告的送审工作,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拟压覆矿产**储量核实评估报告的评审(备案)工作。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内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7其他:(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有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事(略))。
3.2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的压覆矿产**储量核实评估业绩。(在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地质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供应商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略)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略)。
3.4.2被**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略)中公示的(略)。
3.5本项目不接受(略)。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4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4 年 5 月 6 日 17 时 00 分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略),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PDF版本(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命名为 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 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4时30分(**时间)。
5.2 递交地址:**市经开区航海路与九大街正商经开广场6号楼9层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投诉受理单位:**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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