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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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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低效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函〔2024〕10号),为有效盘活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有效闲置资产,促进资产整合利用,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其管理的原**粮所低效闲置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至**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现我局正在受理**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原**粮所土地地籍调查事宜。原**粮所位于**市**镇中心街道(海榆西线G225国道),土地确权面积为14795.39平方米(合22.19亩)。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海榆西线G225国道中心街道,南至谢亚理、**省公路管理局**公路分局,西至争议地,北至蒋秀明,坐标界址点详见(略)。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略)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依规给予该宗地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附件:(略)
**市自然**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略)(原**粮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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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