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登记公告的更正公告
我局于(略)**人民政府网站及实地现场发布了土地确权登记的公告,因宗地面积变化,现将涉及的更正信息公告如下。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7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宗地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属性质 |
用途 |
宗地面积 |
更正内容 |
(略)GB00684 |
中国共产党**县委员会办公室 |
**(略) |
划拨 |
国有 |
机关团体用地 |
(略) |
宗地面积由4369.64㎡变更为3784.64㎡ |
附件:(略)
**县自然**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