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挂牌披露
转让标的企业信息
转让标的股东信息
交易结果
**公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略) 11:(略)
**公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挂牌日期:(略)
CQGQSZ(略) |
**公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
**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公用控股有限公司 |
49% |
(略)元(人民币) |
10工作日 |
(略) |
网络竞价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2月29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 2、其他重大(略)》及长恒信评报字(2024)第012号《资产评估报告》。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或境外法人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略),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标的企业章程的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略)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受让资格确定后,不得以未开展(略),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