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湾新区骨干河道清淤及河岸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前湾新区骨干河道清淤及河岸修复工程已由**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以关于同意**前湾新区骨干河道清淤及河岸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前发改投〔2024〕3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略),招标人为(略),委托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招标控制价:(略)
计划工期:(略)
本标段招标范围:河道清淤、河岸修复等(详见工程(略))。
**前湾新区骨干河道清淤及河岸修复工程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略):公告发布之日(略)(**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6时3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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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