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建设工程物探**服务单位采购更正公告3
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磋商邀请(磋商公告)中“(略)现对“新站高新区2024年度环境评估**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更正为:
“(略)现对“新站高新区建设工程物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2.招标文件-第四章 磋商需求-一、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中“中标服务**(略)目。后期招标人有权视实际工作需求(略)须无条件响应。
单项受托环境评估服务项目金额不得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使用预算资金的单位3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使用国有资金的单位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如后期相关政策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有调整的,按最(略)。”
更正为:
“中标服务**单位将承接招标人或业主单位(采购人)委派的各类物探服务项目。后期招标人有权视实际工作需求及**服务单位履约考核情况解除或增补**服务单位,投标人须无条件响应。
单项受托(略),使用预算资金(略)(不含本数),使用国有资金的单位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如后期相关政策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有调整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3.招标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二、磋商响应函中“根据贵方“新站高新区2024年度环境评估**服务单位采购”的第(略)号招标邀请书或磋商公告,我方提交规定形式的响应文件。”
更正为:
“根据贵方“新站高新区建设工程物探**服务单位采购”的第(略)号招标邀请书或磋商公告,我方提交规定形式的响应文件。”
4.招标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五、投标授权书中“我方参加(略)新站高新区2024年度环境评估**服务单位采购磋商活动(项目编号:(略)
更正为:
“我方参加(略)新站高新区建设工程物探**服务单位采购采购磋商活动(项目编号:(略)
5.招标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六、联合体协议中“与就“新站高新区2024年度环境评估**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编号:(略))的磋商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更正为:
“与就“新站高新区建设工程物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编号:(略))的磋商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注: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除本次更正内容之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02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