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因需对采购需求进行完善调整,本项目暂停采购,恢复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市**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市**江东中路三段金融广场3幢608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