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宗地概况 货币单位:(略)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
规划指标 |
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2024-07 |
桃城镇桃溪社区 |
7667 |
容积率≤1.2,建筑(略),绿地率≥35%,建筑高度≤35米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 |
50年 |
492 |
99 |
10 |
注:2024-07号地块土地来源:农用地转用/2013年第14批次 闽政地〔2014〕92号。
2024-07号地块土地分类:林地4868平方米、园地2427平方米、其它农用地322平方米、建设用地50平方米。
(耕地占用税标准:耕地、园地:30元/㎡;林地、其它农用地:15元/㎡)
(二)相关要求
1.具体的规划用途、详细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要求按**县自然**局《关于下达**县(略)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永自然资规〔2024〕4号)文要求执行,供地方式按现状供地。交地工作由桃城镇人民政府负责。
2.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应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执行。
3. 竞得人应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
二、(略)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二)报名时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略)的身份证明,若申请人是法人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委托代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设保留价。
四、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省自然**厅门户网站,登陆**省土地(略),并于报名期间登录(略)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网上交易。
(二)出让地块的有关文件,可于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到(略)
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7:00前(以**县自然**局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略),具备申请条件的,**县自然**局将在2024年5月24日17:30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地块踏勘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24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县自然**局联系,联系电话:(略)
五、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挂牌(略):2024年5月18日8:00 至2024年5月28日 17:00
(二)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竞得人(略)(土地出让价款(略),缴纳期限届满日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下同),自竞得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该土地出让价款不包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税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税费由竞得(略)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交土地出让金。地价款为人民币,竞得人不得以其他货币支付。桃城镇人民政府负责以现状条件在竞得人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地。
七、手续的办理
(一)**(略)办理用地手续,**县住(略)。
(二)根据自然**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略)、**省自然**厅《**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略)的规定,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县自然**局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以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应当按出让约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未按出让约定的期限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从期满次日(略),出让金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其竞得人资格,并可请求违约赔偿,除取消其竞买保证金外,还应负担(略)。
九、本次(略),详见本次挂牌文件。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县自然**局咨询,咨询电话:(略),传真:(略)。
(二)保证金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支行,账号:(略)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 ,账号:(略)
3.中国工商银行**县支行,账号:(略)
4.中国银行**县支行,账号:(略)
5.**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略)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县支行,账号:(略)
7.****漳农商村镇银行营业部,账号:(略)
8.**银行**支行,账号:(略)
保证金账户名:**县自然**局。保证金缴纳开票地点:**县823中路展览城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略),联系人:陈小云。
十一、**县自然**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县自然**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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