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桐土告字[2024]22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和规划局决定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略)
一、拍卖地块基(略)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用途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每次增幅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年限 |
1 |
**经济开发区2023-51地块 |
**经济开发区,秦皇庙港东侧、(略) |
零售商业(略) |
(略) |
4.3-4.5 |
不大于50% |
不小(略) |
5470 |
55 |
1100 |
40年 |
备注: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市成立全资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土地受让人如需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具备相应开发资质条件。出让人可以根(略),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略).323-39238.245平方米,其中(略)0-20800平方米;
3、该地块商务金融部分每层按房产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分两个产权证(可售);
4、土地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经济开发区(略)产业投资协议》(详见下载文件);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经济开发区(略)产业投资协议》与**市自然**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济开发区(略)产业投资协议》由**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5、地块(略) 。
二、中华人民**国境(略)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略)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略)*市土地市场黑名单者,禁止其参与(略),因竞买资格后审而竞得土地的,成交结果确认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略))进行。申请人可通过**省自然**厅进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 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20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0日16:00时)
(二)拍卖时间:
拍卖起始时间:(略)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出让金缴付时间:(略)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略)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略),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略)
八、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现场咨询:**市公共**交易中心(**市康民东路58号1号楼4楼西厅),联系电话:(略)、(略);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人:沈女士
(二)**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略)
**市自然*(略)
**市公共**交易中心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