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略)(半塔镇**郢村等5个行政村)二标段”进行如下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略)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取得《(略)(水工建筑专业)或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专业)。2、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监项目或在**市行政区域内有不超过2个在监项目,提供承诺函。注:在监项目是指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承担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的项目或已中标的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现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略))或《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略)) 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超过 2 个在监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在监项目是指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的身份承担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的项目或已中标的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
2、删除原招标文件诚信投标承诺书第十一条中“如有,项目在*(略),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略)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略),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人地址:(略)
招标人联系人:(略)
招标人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