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四人民医院洗涤服务项目 澄清修改通知01
【信息时间:(略)
**市第四人民医院洗涤服务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市(略):一、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环保证书(5分)“投标人所用洗涤原料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得5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略),否则不得分。”现修改为环保证书(5分)“供应商所用洗涤原料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CMA或CNAS认证认可的)出具的检测报告,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无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未经有权机构认证、认可的不得分”。
二、询比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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