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AJY(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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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71区6#统建房建筑物裙房二层202[7-16轴]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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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市石观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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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略) |
截止日期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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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市**71 区创业二路361号 |
出租资产面积(㎡) |
招租面积: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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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价(元/㎡/月) |
办公楼4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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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略),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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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实收0.8元/㎡/月(仅提供日常安全巡检及人员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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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
按每月实际用量自行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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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略) |
一月一付,每月8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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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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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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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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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态限定 |
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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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用途 |
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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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产权状况 |
有权属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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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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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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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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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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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保证金包括: 1、租赁保证金首年2个月租金; 2、水电保证金首年1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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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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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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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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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资格 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为生(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信息以报名时网站查验为准。) 2、竞价人承诺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略)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竞价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发现竞价人存在欠租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上述承诺情况,招租人有权(略)。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略)(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企(略) (网址:http://(略)gov.cn/index.html); 3、资格条件2、3条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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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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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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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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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现场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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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8:(略) |
现场报名 1)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前往现场,并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 2)填写报名登记表; 3)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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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资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单; 6、资格条件2、3条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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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8:(略)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市**(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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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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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略) 资格审查材料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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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略)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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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交纳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8:(略) |
金额(人民币) |
6.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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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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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略) |
1、 领取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交纳交易保证金; 2、 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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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略),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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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增长人民币0.5元/㎡/月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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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市***(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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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龙工、龚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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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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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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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
**交易集(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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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民生银行**(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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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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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请竞价人交纳交(略),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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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本项目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意向承租方有义务在投标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下网站,在以下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租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承租方: **公共**交易中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s:(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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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市**国有企业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深宝国资[2023]24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略)。 2.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业产(略),出租方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略)易机构无关。 3.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因出租方与承租人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略),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人出现要被没收交易保证金的情形时,若交易机构尚未收取交易服务费的,可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则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