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发审字〔2017〕475号
**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略)
县交(略):
送来《关于申请审批**县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乐交函〔(略)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方便群众出行,同意**县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改造工程项目的立项。项目建设地址:(略)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急弯陡坡、临崖路段4096米,其中千(略),万冲镇卡法公路、抱班公路580米,抱隆7、(略),设置护栏及(略),其中千家汉小至抱郎公路60米,扎灶村至12队74米,抱由镇山荣(略),环岛高速公(略),重新设置防护栏、警示桩等设施。
三、技术标准:荷载标准: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50。桥梁(略):100年。安全等级:二级。地震(略):地震动峰加速度为0.05g,按6度设防。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0.4万元;资(略)。
五、项目代码:(略)-54-(略)。
六、建设期限:(略)
七、项目开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八、其它请按《**黎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乐府〔(略)执行。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