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14 | 宗地总面积: | 79730.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楚侯工业园科技路以西、南一街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略):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略)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2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09 | ||
起始价: | 2129万元 | 加价幅度: | 11万元 | ||||
挂牌(略):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
备注: 本宗地按“标准地”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为:1、投资强度:≥200万元/亩;2、亩均税收:≥6万元/亩;3、能耗控制标准:能耗指标≤0.5吨标准煤/万元;4、容积率≥1.0;5、环境控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地表水水域标准限值;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地下水标准值;环境噪声限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
宗地编号: | 2024-13 | 宗地总面积: | 20075.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楚侯工业(略)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略):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略)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3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10 | ||
起始价: | 536.5万元 | 加价幅度: | 3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30日 | ||||
备注: 本宗地按“标准地”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为:1、投资强度:≥200万元/亩;2、亩均税收:≥6万元/亩;3、能耗控制标准:能耗指标≤0.5吨标准煤/万元;4、容积率≥1.0;5、环境控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地表水水域标准限值;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地下水标准值;环境噪声限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拖欠土地出让价款、造成土地闲置的责任主体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劳动保障、国内贸易流通领域失信责任主体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县政务大厅C区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 到 **县政务大厅C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6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地块:(略)09时00分 至 (略)16时00分;
(略)地块:(略)09时00分 至 (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以现状出(略)(二)受让人为外地公司的,需在**县境内(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