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进行标前论证公告
(略) 受 (略) 委托,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所述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进行论证,现进行标前论证时间定于2024年 4 月30 日10 时00分,地点:**市**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市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备注:本项目为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进行论证,特发此公告。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郭先生, 电子邮箱:/ 电 话:(略),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省**市**化工路125号一层-A086 ,邮 编:(略)
联系人:陈先生, 电子邮箱:/ 电 话:(略) ,传 真:/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