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告(略)号(**市**德康医院)
本机关受理了**市**德康医院申请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PDY(略)D1522)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诊疗科目 |
全科医疗科 /内科/外科(非手术类)/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消毒供应协议单位为**市**春江人民医院,登记号:(略)C2101) |
全科医疗科 /内科/外科(非手术类)/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消毒供应协议单位为**市**春江人民医院,登记号:(略)C2101) |
许可文号:(常新)行审(医执)许准变字〔 202 4 〕 00 20号
核准日期: (略)
**国家高新(略)(**)行政审批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