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城乡供水(略)(抚市镇**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略)
信息时间:(略)
永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三期(抚市镇**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略)
各投标人:
现就“永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三期(抚市镇**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补充通知如下:
1、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 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略).5万元投标时免缴。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当出现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略)。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按招标文件(略)。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2、已发(略),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招标正文.doc
补充通知.pdf
[E(略)]永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三期(抚市镇**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监理.LYCF
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