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智能心(略)
((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1、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40天内完成供货及调试
2、交货地点:(略)
3、采购内容:采购1套智能心理监护系统,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4、投资概算:(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供货商成立(略),且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略)5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略)
(三)方式:电子邮(略),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
六、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采购方联系方式:
杨先生(略)
宁先生(略)
杜先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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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