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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略)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油脂及食品杂碎,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略)制品/饲料,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略)动、植物油制品/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略)/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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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10:(略) |
获取(略) | 2024年(略) 每日上午:10:(略) 至 14:(略) 下午:15:30 至 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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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3(略)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22日 11:(略) | ||
开标地点 | (略) | ||
预算金额 | ¥240.(略)(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略)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地区(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0.(略)(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略)(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米面油类、调料类、蔬菜水果类、肉蛋类及副食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略):
1.满足《中(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略):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请根据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略)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略));
(2)《财政部(略)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略)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略)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10:(略)至14:(略),下午15:30至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略).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1点(略)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1点(略)分(**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资料:(1)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5)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报名人的社保);(6)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7)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报名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以供查验)。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略)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略)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略)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略)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略),采用综(略),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略)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略),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地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