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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招标变更公告(第三次)(2023-JQ05-F1201)

天津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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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略)发布了2023-JQ05-F1201数据**体系建设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详见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略)8:00:00,更正为:(略)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06 09:03:00,更正为:2024-05-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06 09:03:00,更正为:2024-05-16 09:30:00。

原公告采购包1(数据**体系建设)的踏勘地点:联系(略)

原公告采购包1(数据**体系建设)的踏勘联系人姓名:(略)

原公告采购包1(数据**体系建设)的踏勘联系人电话号码:(略),更正为:已组织。

原公告采购包1(数据**体系建设)的要求(说明):携带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更正为:已组织。


(一)技术评审标准表概述
原文:“未按承诺配备评审项中相应人员的,明确相应处罚条款为:招标方每月按驻(略),未按承诺配备评审项中相应人员的,视为虚假应标,列入军队(略),同时合同终止,顺延下一(略)。”
修改为:“未按承诺配备评审项中相应人员的,明确相应处罚条款为:招标方每月按驻场名单验收,未按承诺配备评审项中相应人员的,依据采购文件‘开标与评标’部分条款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二)技术评审标准表
原型系统演示1评审项中“(略)
(三)商务要求
(1)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
原文:“1.交付(服务)时间:1)完成服务能力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驻场人员到位,启动(略))启动建设服务后,12个月(略),进行项目交付。”
修改为:“1.交付(服务)时间:1)本项目验收总共(略),第一阶段为招标方整体建设项目初步验收,第二阶段为上级(略)。2)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建设内容,后续依据招标方整(略)集成等工作后,项目交付。”
其他内容不变。
(2)售后服务
原文:“1.自完成相关管理部门整体项目验收工作后起算,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售后(略)配工作。”
修改为:“1.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总体项目验收后起算,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方要求进行的数据运维、性能优化、功能升级、数据迁移、数据备份恢复、定期巡检、配合三方应用和数据库升级替换的适配工作。”
其他内容不变。
(3)付款(略)
原文:“分阶段付款,第1阶段,中标供(略),通过招标方初步验收,提交招标方所要求的包括不限于项目初步验收(略),中标供应商配合招标方完成整体项目验收,提交招标方所要求的包括不限于整体项目验收报告、军队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测评报告、相关评审结论等材料,采购单位支付4(略)。”
修改为:“分阶段付款,第1阶段,预付0%合同款;第2阶段,中标供应商完成建设内容,通过招标方整体建设项目初步验收,采购单位支付60%合同款;第3阶段,中标供应商配合招标方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总体项目验收,采购单位支付40%合同款。”
(4)履约保证金
原文:“2.中标公告发出后10日内在招标方所提供的测试环境内,派投标(略),完成(略),未完成现场功能演示内容或所派人员不在投标文件中则视为虚假应标,顺延下一排(略)
修改为:“2.采购结果公告发出后15日内与招标方对接合同及测试环境事宜,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所有驻场人员在招标方现场提供的环境内部署其平台,无法响应投标文件承诺的,依据采购文件“开标与评标”部分条款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原文:“3.每个月招标方执行一次建设进度检查,如中标(略),需提前上报招标(略),如经招标方评估未得批准且未按期完成,给予15天整改时间,如在整改时间内仍未赶上规定进度,招标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追究投标方虚假应标延误建设周期的赔付责任,并顺延下一排名供应商签订合同。”
修改为:“3.每个月招标方执行一次建设进度检查,如中标供应商无法按标书中的实施周期及进度安排完成,需提前上报招标方申请进度调整,如经招标方评估未得批准且未按期完成,给予15天整改时间,如在整改时间内仍未赶上规定进度,招标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追究投标方虚假应标延误建设周期的赔付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注意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关表述,内容以此公告内容为准,投标文件制作有问题请及时电话联系谷助理((略)(电话若未接通,请短信留言));

2.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刻录采用windows系统刻录时,务必选择“用于CD/DVD播放器”模式刻录光盘,选择“类似于USB闪存驱动器”模式将不被识别;采用第三方软件刻录时,格式应选择为ISO9660。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 2.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至投标截止时,投标文件未成功完整上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服务站业务服务电话:(略)、(略) 业务值班员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夏季 上午8:00-11:5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为休息日(**时间、节假日除外) 如无法与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业务服务电话。业务服务电话工作时间无人接听可将有关问题反馈至监督部门。

2024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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