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莫**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略)的工作安排,**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的阿莫**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以下简称“阿莫**集采项目药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进行挂网采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
截至4月25日17:00,公示期间企业确认且无异议,或相关申投诉已经处理,并符合阿莫**集采项目挂网要求的非中选药品(详见附件)。
二、(略)
请相关生产企业登录**平台“新交易采购”模块,按照“阿莫**等省带量集采(非中选)”来源选择本次挂网药品的配送企业,重新(略),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三、价格联动
相关生产企业应在新的各省最低挂网(中标)价格或**省内最低交易价格执行后30个工作日内,向**平台主动申报已挂网的阿莫**集采项目药品价格。**平台将按规定进行价格联动。
四、信用管理
**平台将加强对(略)发现的供应主体价格和供应异常等行为将按照医药(略)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企业逾期未操作以及其他不符合阿莫**集采项目挂网要求的(详细见系统公示备注信息)相关产品,**平台将暂停原来源产品挂网。
(二)对于符合阿莫**集采项目挂网要求的非中选药品,**平台将暂停原来源产品挂网。
(三)对于挂网价格高于同品种同组获得增量资格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1.5倍,或未获得增量资格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的产品,将纳入警示区挂网,予以警示。
(四)对于**平台已挂网但尚未在招采子系统资质库启用的产品,将按暂停挂网处理。企业可按挂网采购流程重新申请产品挂网。
(五)对于**平台已更新挂网价格的产品,本次挂网将同步就低予以调整。
(六)如企业(略),可按**平台《关于开展**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药品挂网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略)
特此通知。
附件:阿莫**等(略)(**平台).pdf
**交易集(略)
**公共**交易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