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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医院北侧部分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江苏徐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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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基本情况
二十九医院(略),建筑面积约678平方,总占地面积约3000多平方。建筑包含车库、食堂、洗衣房、厕所、甲氯间等。
二、(略)
公开招标竞租。每年租金不低于90000元。
三、房屋租赁用途
房屋用途(略)态控制的相关要求。拟定用途:商业零售、文化、房产中介、面包烘烤、办公、公共浴室等适宜房屋所在的周边环境的公共服务业。禁止用途:工业项目、铝合金加工制造业、烟花爆竹、油漆、液化气充装等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农药、环境(噪音)污染或与文明城市创建相冲突的经营项目。
四、房屋(略)
1、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略),3年后根据医院需要确定是否公开招租。
2、税金由承租方承担,中标租金为税后,医院不提供发票。
3、相同竞标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权。
4、租赁期间医院如不再对外出租,有权提前收回房屋;承租方不得转租,如承租(略)。
5、签订合同后,中标承租方需对以上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维修加固。
承租方按照房屋鉴定公司鉴**果和设计院提供的图纸及加固方案并经医院认可后,进行(略),经安全鉴定通过后方可继续履行承租合同并投入使用。房屋未通过安全鉴定前,不得使用。加固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医院免(略)。
如房屋安全鉴定不通过,不能继续履行承租合同,承租方自(略)。
7、签订合同后,即开始计算租赁租期。
五、竞租报价方式
采取现场书面报价方式(租金于竞价(略),竞价低于租金底价无效)。报价以每年为单位,百元为价格精确单位。
房屋只能合并租赁统一报价,不可单租分别报价。
六、招租流程须知
1、招租公(略)。
2、报名日期,自2024年4月30日 5月9日16:(略)
3、报名登记地点设在徐医大附三院招采办(复兴南路388号医院内总务楼307室),报名登记联系人:陈老师 徐老师,电话:(略)。房屋项目具体咨询总务电话:张老师,(略)。
4、(略),如有三个或以上的竞租方,医院进行现场竞价,竞价单位为百元起。如出现报价相同,原租户(参与报价)享有优先权。竞价最高者即为成交人。若成交人放弃承租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略)。
5、竞租人如扰乱招租秩序、干扰招租工作、操纵、垄断、恶意竞价、串通、损害招租方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将取消其竞价、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竞租时间、地点:待定。参加人员限带一人,应携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及竞租保证金收据,提前10分钟入场办理签到登记及相关手续,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竞租具备条件
1、竞租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或有效续存状态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资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填写《**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门面房招租报名登记表》,经营用途(略)。
3、报名时(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意向竞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审核原件),银行征信报告;企业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企业银行征信报告。
4、意向竞租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略)。发现意向竞租方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报名和承租资格。
5、意向竞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招租房屋进行实地察看,成交后不(略)。
6、报价单按照规定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报价单现(略)。
八、竞租保证金说明
意向竞租方须在材料审核通过,接招采办通知后,去院方财务处交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并注明缴款事由。竞租方须保存好原始收据,竞租时作为入场有效凭证。
如竞租方未成交,则竞租保证金于招租事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汇款、转账等方式无息退还。竞租(略),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押金。若竞租人在招租事宜中出现任何违约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承租义务条款
竞租成交后,竞租方即转为承租方,其必须遵守:
1、承租期满后,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房屋交(略)。承租方若在(略),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金缴纳方法: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在(略),以后合同期内每年租金在相应租赁年度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内缴清,逾期不交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在房屋实际使用中,未经(略),不得擅自变更登记的意向经营项目;不得擅自将租赁房(略)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承租方应在房屋交接时查验房屋质量,有问题可向出租方反映,待房屋修缮(略)。如在承租期内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承租方)终止,承租方进行装修的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装修或添附残值。
5、租赁期(略),有权提前收回房屋。
6、其他(略)。
十、管理与服务
房屋具体管理工作由徐医大附三院总务处负责,承租户需承担以下义务:
1、法律责任自负;
2、水,电,物业管理等所有经营相关费用自理;
3、各种(略)
4、店面装潢和水电安装自理,室外装潢须符合城市管理要求;
5、按时交纳租金。
十一(略)
本次招租活动,由**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略)
徐医(略)
2024年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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