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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交通大厦综合商业(负1-负2层)经营权转让(2024—2029年度)答疑公告

安徽合肥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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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新交通大厦综合商业(负1-负2层)经营权转让((略))

原项目编号: (略)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新交通大厦综合商业(负1-负2层)经营权转让(2024—20(略))答疑公告

**市新交通大厦综合商业(负1-负2层)经营权转让(2024—2029年度)(项目编号:(略))答疑公告如下:

答疑部分

1.根据经营业态规划,受让方(略),请问增加部分的室内外设备摆放位置

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勘察现场,根据自身经营业态规划对新交通大厦地下负一、负二层进行改造工程设计,改造应满足节能、环保、消防要求,改造方案应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按照*(略)。

工程改造方案需要原设计单位进行复核的,所产生的设计咨询(略)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包括工程改造可能存在的风险在(略)

2.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地下室物业费是否按使用面积收取或按建筑面积减半收取

答:本项目物业费收费标准为按照公告转让标的建筑面积*2元/月/㎡收取。

3.为满足负1—负2层经营业态需要,提升整体商业氛围,无缝衔接地铁站台出入口,在满足消防安全前提下,下沉广场是否由受让方合理使用

答:项目公告负一层图纸已明确本次转让的经营范围,如因经营需要,确需进(略),委托方将对经营需求进行评估,另行进行下沉广场商业**开发。

4.因负一、二层商业位置属于地下的特殊性,建议(甲方)将一楼北广场靠近长江东路部分区域(注:参照招标文件负一层图纸,负一层以北墙裙延伸至一楼为界划分至长江东路的区域,其中消防用地(略))用作负1、负2层商业引流使用,以保障新交通大厦地面4层、地下室二层商业业态的一致完整,有利于提(略)

答:如因经营需要,确需利用地面入口引流,委托方将结合受让方经营需求、地面商业规划及相关设施设备布置进行评估,另行进行地面广场商业**开发。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略)

地址:**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略)

附件:(略)

附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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