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第一阶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第一阶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更正公告 |
公告内容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第一阶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第一阶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于2024年04月29日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等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作如下补充:
原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 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补充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 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勘察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略)(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略)(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注:勘察相关专业指岩土、地质、测量等专业;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公用工程、路桥、道路与桥梁、环境、给排水等专业。
本项目其它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平盛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略)
相关附件
补充公告.pdf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