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土告字〔(略)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略):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市 G2024-3号 |
宗地 面积 |
33280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边院镇驻地,海晶大街以西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系数 |
不小于40% |
绿地率 |
不大于15% |
土地 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空间 范围 |
地表 |
保证金 |
280万元 |
起始价 |
1370.304万元 |
土地条件 |
现状土地 |
加价 幅度 |
10万元 及其整倍数 |
不动产单元号 |
(略)GB0(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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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具体规划要求见肥规条字〔2023〕47号 |
该宗地以“标准地”、“带方案”出让,项目投资强度500万元/亩以上,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以上。
1.出让宗地的建(略),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2.该宗(略),出让宗地(略)(水渠)及其附属设施及地下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略),地块内如有地上建筑垃圾、高压线塔、国(略),并承担通电、通水、出入**、土地平整、地上物清理和地下隐蔽工程拆迁等工作及所需费用。
二、(略)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略)。
2、竞买申请已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求和宗地现状均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略),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增价竞价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略)com.cn:8081/) “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土地竞买人”)。完成系统注册并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参与地块的竞买;相关操作说明参考**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土地矿权→我是竞买人→业务指南→土地交易操作手册下载中心《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竞买人》、《土地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略)(土地),(略)(技术)。
五、公告时间: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4日止;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6时30分(以保证金足额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网上交易时间:自2024年5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5日15时00分止。
六、本次交易币种为人民币。
七、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获得与出让宗地相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按宗地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保证金须以竞买人的名义交纳并从竞买人账户支付,否则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八、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盖章的《公共**交易见(鉴)证书》、竞得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印章等材料到**市自然**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将重新组织网上交易。竞得人竞得土地后3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略),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该宗地以“标准地”供应,竞买人需(略)管协议书》相关内容,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与经开区或其指定部门签订《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十、所出让(略),依附于本宗地地表或地下的矿产**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
十一、涉及有关事项管理要求详见用地清单。
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市自然**和规划局、**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略)
2、**市G2024-3号地块相关管理意见
3、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市自然**(略)
(略)
附件: **市G2024-3号地块相关管理意见.pdf 附件: G2024-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文件.pdf 附件: 规划方案.pdf 附件: 土地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pdf 附件: 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