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德贷设备所属耗材及新开展业务相关耗材比选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略)德贷设备所属耗材及新开展业务相关耗材比选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德贷设备所属耗材及新开展业务相关耗材比选项目以比选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略)
二、总预算金额:(略)
三、采购内容:(略)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CC(略) |
项 |
3 |
2 |
病 理 科 耗 材 |
项 |
187 |
3 |
导管室医用耗材 |
项 |
49 |
4 |
耳鼻喉医用耗材 |
项 |
3 |
5 |
放射科医用耗材 |
项 |
2 |
6 |
妇产科医用耗材 |
项 |
12 |
7 |
骨 科 医用耗材 |
项 |
44 |
8 |
急诊科医用耗材 |
项 |
4 |
9 |
检验科医用耗材 |
项 |
309 |
10 |
麻醉手术室医用耗材 |
项 |
9 |
11 |
泌尿外科医用耗材 |
项 |
37 |
12 |
普外二科医用耗材 |
项 |
50 |
13 |
普外三科医用耗材 |
项 |
17 |
14 |
普外(略) |
项 |
3 |
15 |
神经内科医用耗材 |
项 |
46 |
16 |
糖尿病科医用耗材 |
项 |
1 |
17 |
疼痛(略) |
项 |
2 |
18 |
呼吸科医用耗材 |
项 |
25 |
19 |
消化内科医用耗材 |
项 |
15 |
20 |
血透室医用耗材 |
项 |
5 |
21 |
重症医学科医用耗材 |
项 |
7 |
注:本次投标货物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已挂网产品,供货单价以采购当日平台的最低价格执行。(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履行过程中,经甲方考核(略),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甲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略),终止合同。
五、评标办法:(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证照的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证照);
(2)提供(略)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略),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略)须提供(略)(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具有履行(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略)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产品属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地点:(略)。
2.报名时间:(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
3.价格:每套售价为(电子版)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登记需提(略):
(1)企业营业执(略),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略))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略))
(4)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准确填写所投科室和耗材序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略)
5.采购文件将在报名结束次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放给报名登记合格的供应商。
6.其他要求:(略)
八、投标文件递(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8时00分(**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学术报告厅((略));
3.开启时间:(略)8时00分(**时间);
4.开启地点:(略)学术报告厅((略))。
九、(略):
本次比选公告在(略)官网和**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略)官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十、公告期限:(略)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