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水河(**市段)防洪治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苦水河(**市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苦水河(**市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3〕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苦水河干流整治23.79km,小河新建护岸22.09km,新建红山村防洪堤2.5km,治理管记沟、井家沟、断兔沟共3.97km,甜水河新建护岸24.18km,小甜水河新建护岸6.24km,臭马井子沟新建护岸15.6km,沙沟新建护岸9.8km,庙梁子沟新建护岸6.52km,水泉子沟护岸加固20.4km下**镇东四堤~东七堤导洪沟防护16.8km,东七堤高边坡岸坡治理3.1km;配套各类建筑物84座;防汛道路87.18km;河道清淤12.73km;配套智慧河流管理工程。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跟踪造价审核、月度支付证书审核和工程结算审核,审核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参加出现变更的隐蔽工程验收等。
2.4服务期限:(略)
2.5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投标人应具有完成造价咨询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略),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略)(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10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略):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略)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1)**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略)咨询。(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略),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纸质标,投标文(略)。(**市****中路51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纸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略)
6.1投标保证金金额: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略)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回族自治区**市**长城中路街道宝湖湾62-1620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招标文件(苦水河).pdf
招标文件(苦水河).pdf
招标(略).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