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纪检监察谈话场所信息化标准化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30:00,更正为:(略)3: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略)3:30:00,更正为:(略)3:30:00。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附件更正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略)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略),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略)(**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略)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略),可查看**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略),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400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电话:(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县龙安镇东皋行政新区冀安西路2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市科创园区**路**景苑11-2-2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