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略)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略)受(略)的委托,就其(略)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进行(略)采购。
一、采购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
三、采购方式:(略)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略)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
80 |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5.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略)。
5.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略)
5.5本项目不(略),不允许转包。
六、公告发布:
6.1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发布:**政府采购网http://(略)cn/,**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 。
6.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略)文件获取方式:(略)
7.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略)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略)9:00(**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十、(略)时间:(略)
十一、(略)地点:(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略)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3.1采购人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邹虹霞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1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项目负责人:凌 玲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13.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秦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略)
地址:(略)
(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