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G 栋房屋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略) G 栋房屋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2-511602-04-01-949519】FGQB-000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2-511602-04-01-949519】FGQB-000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略)。
2. 项目(略)2.1项目名称:(略) G 栋房屋改建工程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滨江锦苑 G 栋房屋进行改建,总改建面积约 4500 平方米,新增钢管桩基础、托换承台梁,对墙体、梁等进行处理,拆除及恢复地面、墙面、吊顶、门窗。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略),施工工期15(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略)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整体移交,项目缺(略)。
2.6标段划分:(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略)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勘察单位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限建筑物纠偏**移,结构补强)。③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入川从事勘察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略)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 1 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略)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州))(网址: https://gasggzy.cn/)—“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5 月 30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略)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略),请各交易主体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市**区北辰办事处果酒巷滨江路安置房二楼
邮 编: (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略),应分别明(略)。
(2)招标人对投(略),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