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樟木镇(口岸)公房、民房拆除房屋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略)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县樟木镇(口岸)公房、民房拆除(略)(二期)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市**县樟木镇(口岸)公房、民房拆除房屋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聂发改[2024]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建(略),其他费用县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口岸)公房、民房拆除房屋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略)平方米,拆除民房(略).65平方米。 2.5标段划分:(略)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建安费从单体项目建安费中解决,其他费用县政府自筹解决,已落实; 2.7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8工程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略)。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18时30分至2024年5月10日18时30分(**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报名。首次登陆须持有**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并完成交易主体登记。下述所称电子交易系统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8时30分至(略)8时3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5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陆,网址:(略)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7.1开标时间:(略) 7.2开标地点:**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访问)。 8.发布公告的媒(略) 9.其他 9.1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共**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访问)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2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县人民政府地址:**市**县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景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市桑孜珠区扎德东路珠峰国际3栋3单元402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略) **景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