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略)
2.标段名称:(略)
3.澄清或修改事项:本项目因电子交易系统内填写的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一致,现澄清以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1时30分为准。
4.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