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44190(略) | ||
**市*(略)(四)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痕迹检验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司法鉴定、车辆检验鉴定。 | ||
否 | ||
资质(资格)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 ||
无 |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2024年12月31前出具成果文件。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本项目报名中介需报出一个浮动率,司法鉴定服务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司法厅联合颁发的《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通知为基准进行浮动,车辆检验鉴定服务以市交警支队文件(东公交传发【2021】715号)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标准进行浮动。未列明的,结合甲乙具体需求,按市场调整价格,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 ||
是 | ||
否 | ||
2024-05-07 17:(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