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相关规定,致力于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提升供应链选择评审工作的质量,进而提升供应商管理水平,优化供应商激励机制,并构建一个安全稳定、高效敏捷的现代供应链体系。公司决定公开征集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供应商单位,并依据公平公正、自愿参与、择优选定的原则,通过备案制确立国联建设供应商备选合格服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登记标准》等相关法规。今后,对于各类工程类业务合同估算价在限额费用以下的,公司将从备选合格服务单位中择优选用。现将申请备案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备案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国联建设供应商备案评价工作导则》。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填写,反映情况属实。
申报材料使用A4纸张胶装成册(涉及多种业务类型的供应商需分别提供一份),加盖公章送至国联建设(远方物流中心)205室。申请单位须在(略)5月31日(自(略),备案申请周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评审、公示阶段截止至5月31日,若备案要求发生变更,将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二)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不含节假日)申报资料。超时不予接受。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备案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申请单位在递交申请资料前从基本户向国联建设公司缴纳足额的保证金,否则不接受申请资料。
返还方式:在服务(略),扣除违约金(如存在)后,全额退还(无息)剩余款项。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国联集团将对提出申请的单位,按照优(略),通过审核备案资料征集合格供应商。征集公告以及结果在国联集团网站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