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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嵊山镇海水淡化厂扩容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需求公示

浙江宁波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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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略)受嵊**嵊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嵊山镇海水淡化厂扩容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意见征询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略)

二、(略):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2.服务要求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排他性;

4.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5.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略)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2024年05月10日下午17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略)(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略)

4、联系人:(略)

5、联系电话:(略)

6、联系邮箱:(略)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略)章节,以及所依(略)。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有关专家提(略),须出具(略)(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5.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略):

1.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

嵊山镇海水(略).30.doc

827.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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