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十四五”技改(二期)建设项目-寨头制酒区、鸡啄嘴制曲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寨头制曲区设计(设计一标段)答疑回复1
各投标人:
1、本项目附件中提供的“寨头制酒区总平图”与招标文件“第一章 基本情况”中的“3.3 建设规模(略),**:总图里面没有机修房、厕所、候车亭、大门及岗亭,而建设规模(略)。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略)
2、未在附(略)投标文件 23.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略)。”中的“(略)。
回复:“招标文件的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技术说明”即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
3、我公司拟使用的业绩在项目名称中未体现厂房设计,但在工程内(略),该类型业绩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略)
4、产业园或物流园EPC项目(含设计项目),在设计费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该类型业绩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略)
5、招标文件P38页、P39页中“各专业负责人配备情况”和“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绿化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略)
请明确绿化专业是否是指:(略)
回复:招标文件中绿化、市政专业(略)业,投标人自行考虑专业。
6、招标文件P39“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情况”中要求提供消防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经**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查询,**省工程系列无消防专业的职称证明。
请问本项目“消防专业”需要提供的职称是否可采用相近专业“给水排水工程”或“电气工程”的职称证替代
回复:招标文件中各专业(略)专业,投标人自行考虑专业。
7、招标文件中P123页设计任务书中第一项“工程项目概要”以及第三项“设计条件”第1条中显示总用地面积约264亩。根据提供的“寨头制酒区红线”文件显示红线面积约为240.6亩。
两者数据冲突,请明确以哪个数据为准。
(略)亩为准,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中涉及的面积与本次答疑回复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回复内容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文件预览:
(略)“十四五”技改(二期)建设项目-寨头制酒区、鸡啄嘴制曲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_一标段答疑文件.GZSZBDY
答疑(略).pdf
招标文件.pdf
澄清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