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会议(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略)某单位的“(略)”采购意向予以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单位:(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编号:(略)
四、采购需求概况
(一)为了推进单位建设工作,提升保障能力,拟采购2台(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预计采购时间:(略)
(四)预计交付时间:(略)
(五)交付地点:(略)
(六)预算金额:(略)
(七)售后服务要求:(略)
五、投标人(略):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gov.cn)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军队采购网((略)cn)未列入军队采(略),供应商暂停名单。
六、初步技术参数:(略)
七、公示时间:(略)
八、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略),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按要求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略)。最终商务、技术要求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略)mil.cn)。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